最近看到 全面廢除面書「真實姓名」政策行動 以及一些討論文章,雖然核心概念是「使用假名/筆名是我們的自由」沒錯,但我總覺得更重要的是論述「這個自由為什麼重要」。
「實名政策」美其名是安全考量,但實際上到底保障了甚麼?既然判斷依據只是「看起來『像不像』本名」而已,那麼有心人士大可以用一些菜市場名,實際上反而更接近匿名。
說穿了,實名政策其實是一個比「猥褻」更缺乏明確判斷標準與流程的「處罰」依據。當看誰不爽時,不需要再找到對方的哪一篇文章或照片說是歧視或猥褻,而直接針對他的名字。
大抵跟「我懷疑他是女巫」和「我懷疑他意圖內亂賣國」類似,說話的人不需要負太多的舉證責任,但被指摘的對象卻必須耗費大量成本(或者根本沒機會)證明自己的清白。
簡言之,實名政策根本不是要大家顯露自己的本名,而是不管你用甚麼名字,只要「官方」想搞你,就可以用「你用的(很可能)不是真實姓名」而把你人間蒸發--連記憶都不留給親友。
或許我們可以慶幸臉書還不是生活的必需(唔,不是嗎?)但我真正擔心的是,為了應付我(們)所質疑的「實名政策無法避免菜市場假名」的問題,主流網路平台們開始要求使用者在啟用帳號時就要提供證件--那恐怕是另一個資安議題了。